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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第一章           管理体制
 
第一条    学校隶属于南通市教育局,办学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方铿先生部分捐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且征求方铿先生意见后任免或聘任校长。
第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领导体制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学校行政总负责人,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有如下权力:
(一) 决策权。校长对学校工作进行总体设计,统一指挥;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校长有权组建学校行政组织机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 组建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班子。在上级下达的职数范围内,校长有权提名任用或聘用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校长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班子成员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对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有权提议免职或予以解聘。
(三) 对教职工有聘任权。在国家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不聘、缓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有权在市内外引进优秀教师。
(四) 对学校经费的支配权。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产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财产管理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分管校长、财务负责人、总务处依法管理。按照上级总要求,根据工资总额,校长可确定结构工资分配形式,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 招生权。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校长有权择优自主录取新生。在完成招生计划前提下,经镇教管会的同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需要扩招适量的调节生。
第六条   校长履行下列职责: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发展纲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把握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学校办学特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一) 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的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目标管理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情况,搞好学校的工作总结,并向上级和全体教职工报告。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二) 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三) 抓好德育工作和校纪校风建设,着力体现德育工作的主体性、实效性、开放性、创新性,加强对教职工的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
(四) 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总结经验,全面实施学校的课程改革计划,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和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 贯彻“两个条例”,重视对师生的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工作生动活泼、确有成效地开展。
(六) 负责对教职工的聘任,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青年教师,制定、落实教师培训、业务进修计划和措施,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估、奖惩工作。
(七) 加强对总务、后勤、基建的管理,加强对学校财务和校产校具的管理。
(八) 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民主办学,依法治教,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做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
第三条   学校设副校长2—3人,校长助理1—2名,副校长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某方面的行政工作,学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学校职能处室设正副主任1—3名。办公室主任是校长的行政参谋,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事务;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政教处主任是校长领导德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分管德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德育工作;总务处主任是校长领导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分管总务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管理总务后勤工作。
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今后五年,校长在任期内以学校第二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今后五年”发展规划为依据分阶段达到以下目标:
(一)    办学体制
1、  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民营的办学体制。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增强活力,加速发展。
2、  在政府和教育局领导下发挥重点中学优势,争取扩大招生的自主权。以国家、地方财政的经费为主,争取方铿先生、社会团体、个体对学校的捐助。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增加投入;通过调协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听取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要求,提高质量,主动服务。
(二)    师资队伍
1、  建设一支敬业、勤业、精业、创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作风优良,胜任工作、积极开拓、取于创新的现代化教师队伍,奠定学校发展的基础。
2、  招聘吸收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任教,充实教师队伍,使师生比例、教师的素质和专业结构满足重点高中、一流学校的教学需要,通过在职进修或脱产进修,使教师的学历普遍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争取20%以上的教师修完研究生课程,达到研究生水平;发挥群体作用,结合教学、教研、科研和教改实验实施“青蓝工程”、“名师工程”,使教师整体业务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数在全市同类学校中领先,达到重点高中、一流学校的要求;每个学科都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教师精通本门业务、博学多才、一专多能,人人能开选修课和活动课程。每个学科都要有一个班子胜任特长生的培养工作,年年有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  教师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学科先进技术的动态,懂外语,会用电脑,能操纵新型教学设备,能运用先进的教学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和实验,人人都有论文、研究成果在市以上的学术会议、杂志上发表、获奖。学校派出教师或接收外籍教师互访讲学,加强国际交流。
4、  形成一支教学人员比例合理,精干、高效的教学人员队伍和能为教育教学、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职工队伍,满足重点高中和一流学校办学需要。
(三)    办学条件
1、  以教学设备的充实、教学软件的开发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2、  按学校总体设计,2003年扩征土地65亩。开始建生活小区第5、6幢学生公寓、第二学生食堂、科技楼、塑胶跑道、看台、体训馆,并实现电教、信息传输网络化。2008年前教学、实验、办公、活动及生活设施达省内一流水平。
(四) 教育教学
1、  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优化教育教学体系,优化课程设置,优化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过程,使教育质量、办学效益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2、  完善主辅结合(以课堂为主渠道,课内外相结合)的教学体系。认真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完善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校本课程相结合,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体系,科学地安排教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使学生既有良好的素质、宽厚扎实的公共文化知识基础,又有鲜明的个性特长。
(五)    学校管理
1、  进一步推行以“党组织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校长依法治校”为内容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要率先成为精通现代化教育管理工作、知人善任、科学决策、开拓创新、作风民主的教育专家。
有一支觉悟高、素质好、能力强、有追求、结构合理、团结一致的管理干部队伍。各部门按照学校总体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2、  模范地执行教学法律、法规、政策。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科学技术和设备,发挥人、财、物的作用。
3、  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深化以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南通市“模范学校”、“文明单位”等荣誉。
(六)    教育科研
1、  教科室统筹,各处室协同带领各年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以科研带动学校各方面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2、  加强教科室力量配备,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研究实验条件,搞好课题、队伍、机构的的建设管理,形成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教科研队伍。
3、  办好《方舟》刊物。每学期出两本《方舟》:一是教师版,另一是学生版。要充分注意教改经验的可迁移性,学校教改始终建立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基础上,使其经验在同类学校中都能加以运用,切实起到示范作用。
第九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
(一)    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二)    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三)    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考核、任免、奖惩和监督。
(四)    重点抓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一)    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三)讨论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干部;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第五条  团委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行政的参谋和帮手,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击队。团委对党支部和上级团委负责,在工作上接受校长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  学校应主动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督导评估和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依法规范管理行为。
第七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校长在上级核定的编制额内向应聘教职工发出聘用工作意向书,受聘对象填写回执,表明个人意向,然后由校长聘任,并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和岗位任务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聘期一般为一到三年,校长在教职工的聘用期内,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程序调整教职工的岗位并修订其任务书。教职工聘用工作应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全员聘用制试行条例》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校按《南通市小海中学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临时工不享受结构工资,其工资和奖金发放由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另定。
教职工的医疗、交通、住房等生活福利待遇,按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章           教学管理
第一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    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    加强教改教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    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
第十七条  校长室在开学一周内应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工作计划。各部门、各学科在开学两周内制订好本部门、本学科工作计划。每学期学校组织教师代表和有关人员对学校和部门、学科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两次。分管教学的校长每月组织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对科任教师教学计划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如实通报,并记入业务档案。每学期的工作总结、统(会)考分析等必须按时逐级上报。
第二条  按照《南通市小海中学教学工作“六认真”基本要求》,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考核、教研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开好必修课、选修课和校本课程,严格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有些学科可只举行期末考试,选修课只在期末考查。每次考试、考查后要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  班主任、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补课。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班可在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周六上午进行培优补差。
第六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选择教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得兜售或强行搭配出售其它书籍。
第七条  加强体、卫、艺工作,认真落实两课、两操、两活动,确保学生平均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积极开展文艺、科技、美育、健康教育等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建立体格检查和传染病预防制度。
第八条  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因故必须停课、调课的须经校长室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第四章   教育科研管理
 
第一条  学校设教育科学研究室,隶属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改革实践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规划、计划。
第二条  做好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论证、审批及其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第三条  做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经费的核实、报批和发放等工作。具体抓好学校教育科研的试验工作,完成学校所承担的国家、省、市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任务。
第四条  抓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普及和指导工作,定期组织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学习、学术报告、信息交流等活动,培训学校教育科研骨干。
第五条  深入教育教学实际,面向全体教师,有计划有目的的和广大教师一起开展教育实验,办好《方舟》刊物,及时推广教育实验成果。
第六条  定期开展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活动,搞好一年一次的论文评选和论文发布工作。
 
 
第五章  德育管理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
(一)    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二)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和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三)    加强德育常规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班风。
(四)    建立健全学校、年级两级家长委员会,支持、指导家长委员会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六章  后勤管理
 
第一条  坚持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实行服务承诺制,服务工作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效率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市财政拨款为主、方铿先生捐赠为辅。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学校可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发放教职工福利和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
第三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节约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民主管理,接受政府经济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坚持学校内审制度。
第五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基本建设的维护管理,有关物资的采购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
第六条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加强对学生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校产分类造册,落实管理责任,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清理,防止人为的流失和损坏。如发现房屋漏雨、变压器冒火花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一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逐年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享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第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实行的教育职员制度。学校的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护职员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  学校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在上级规定的编制员额内聘请临时工作人员。酬金由学校自筹,聘期以一个学年为限。
第六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教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一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南通市小海中学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二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三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四条  对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表彰、鼓励。
第五条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条例》予以处罚;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条  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实施学校对学生的各项管理条例。
第七条  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和学生家长,重视对学生心理问题的疏导、调适。任何人不得歧视学习困难生,不得淘汰、变相淘汰学生,防止学生流失,防止校内恶性事故的发生。
 
 
第九章        档案资料管理
 
第一条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条  加强教学业务与图书档案的建设:一是国颁教学计划,各科教学大纲,各种版本的教材、教参应整理齐全,方便教师查阅。二是必要的业务报刊,应尽量购置、订阅并定期装订成册,计量入档,供教师阅览借鉴。三是上级来文、有关文稿、报告及学校教学计划,应按编年史的办法归卷入档,以利查询。
第三条   要有成套的教学质量资料。各类试题试卷、各门成绩统计、历次试卷分析、年度体卫资料、师生奖惩记载、校级活动情况以及历年“三册一表”,均应系统归卷,限期保存。
第四条  建立教师业务档案。要按照教师职称管理和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建立并管好教师业务档案。档案中要有教师本人的教学计划、典型教案、教学成绩、进修成绩、获奖证书、经验材料、文章著作及考勤、考核、考绩鉴定等资料。
第五条   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文书档案,档案要有上级来文,自己形成的文件、文稿计划、安排、总结、记录、活动记载,有关校史资料,照片、录音、录像带、受奖证件,逐年教职工名单,学生入校及毕业名单,奖励及处分材料,教工考勤档案以及学校自我评估和基本设施档案等。
第五十八条  健全会计财务档案。逐年收入开支、经费使用帐目、校产登记及损坏情况资料,内部设施购置情况资料等。